(20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相关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本部门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河源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河源市科技信息中心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文明路43-1号河源市科技信息中心大楼) 领取。
一、公开内容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河源市科学技术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主动公开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制作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领导同志活动及有关工作部署、进展等信息。
4.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通报、公告、公示、其他文件信息等内容。
5.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计划、方案等主动公开信息。
6.政策(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7.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及其他价格统计相关数据信息。
8.其他
主要包括:其它需要公开公示的通知公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机关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河源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河源市科技信息中心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文明路43-1号河源市科技信息中心大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heyuan.gov.cn/hyskjj/gkmlpt/index。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河源市新市区文明路43-1号河源市科技信息中心大楼(地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 通知、动态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 2 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科技信息中心)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科技信息,自科技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河源市科学技术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河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①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河源市新市区文明路43-1号河源市科技信息中心大楼4楼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②信函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762012/choice。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详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623880001,传真:07623389037,电子邮箱: hyinf@sti.gd.cn,办公地址:河源市文明路43-1号,邮政编码:517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