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新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3年-2025年河源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科〔2023〕6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面向有关单位征集创新科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领域
征集对象:全国各高校、科研院所、科创企业等创新主体。
征集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通信、电子信息、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征集内容:科技创新成果。
二、征集时间及方式
征集时间:全年常态化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成果信息搜集表。
征集方式:单位根据情况填写成果信息搜集表(见附件1)将单位盖章后扫描件(PDF版)以及电子版(word版)一并发送至邮箱122260851@qq.com。
三、供需对接与服务
(一)汇聚科技创新成果,分领域组织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等开展精准供需对接和宣传推荐。
(二)征集的创新成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根据供需双方创新需求,组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等相关培训。
四、创新成果填报要求
(一)填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机构,每个单位提交的科技成果数量不限,预期形成的创新成果须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和应用场景。
(二)创新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专利、新改进等,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成熟度,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
(三)创新成果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可向社会公开。
五、联系方式
“河源智汇+”技术业务支持:唐浩,13798061327
附件:
1. 成果信息搜集表
“河源智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