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源市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3年-2025年河源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科〔2023〕68号)文件精神,不断壮大我市企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创新我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体系,吸引优秀科技人才为河源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探索“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的企业科技特派员新模式,吸引全球优秀科技人才为河源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拟开展河源市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具有扎实的相关技术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工作责任心,愿意到河源市企业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的科研工作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人事工资关系在派出高等学校(不含直属单位)的在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全日制在读博士;
2. 国内由科研事业单位、省级以上实验室、高校院所与我市共建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博士后、全日制在读博士;
3. 国外知名大学、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科研人员。
二、入库流程
企业科技特派员采取常态化入库,“河源智汇+”平台常年受理入库申请,审核通过后完成专家入库。
1.在线申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在“河源智汇+”平台(http://www.hysttc.com)进行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专家认证、单位认证。
2. 平台审核。“河源智汇+”平台按照企业科技特派员入库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完成入库,不通过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与时间
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采用“柔性引进”方式,服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发榜企业与特派员签订技术合同时,须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时间。特派员可根据自身工作任务、服务企业需求及企业生产实际,灵活掌握服务时间。
(二)支持保障
1. 优先推荐参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
2. 优先推荐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3. 优先推荐参加科技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和人才举荐等活动。
4. 优先推荐参加科技部门组织的相关调研和考察学习等活动。
四、联系方式
“河源智汇+”技术业务支持:唐浩,13798061327
附件:
1.《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23-2025年河源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科〔2023〕68 号)
2. 河源市工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入库系统操作指引
“河源智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2025年6月18日